
12月2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于玉一行到山东省民营企业家协会调研,并围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两个健康”座谈交流。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二级巡视员张红广,四级调研员王钧参加调研;山东省民营企业家协会会长、万达集团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尚吉永,协会常务副会长、山东蓝孚股份董事长苗翠波,协会秘书长李吉祥、副秘书长孙力、秘书处主任彭亚玲陪同调研。
座谈会上,于玉副检察长一行观看了协会宣传片,听取了协会在组织建设、党建引领、服务创新、法治保障等方面的工作,详细了解了会员企业发展现状,以及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加强司法服务保障等方面的实际需求与意见建议。
于玉指出,山东省民营企业家协会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引导广大民营企业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交流中,于玉副检察长围绕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职能,结合典型案例为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尚吉永会长对省检察院长期以来的支持帮助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省检察院在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等方面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近年来,山东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为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山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相信在省检察院和全省检察机关的支持帮助下,山东民营企业的发展前景将会更加美好。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增强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主动性,协会也将继续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及时传递政策、反映诉求,积极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家,共同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贡献力量。
于玉副检察长一行还参观了协会文化长廊,实地了解协会建设与发展情况。
(协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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